|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8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 农药名称: | 吡虫·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金针虫 | 480-60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83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毒死蜱 | ||||||||
| 剂型: 微囊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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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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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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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20%
吡虫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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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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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种前,拌毒土均匀喷洒于播种穴内,然后播种后覆土。 2、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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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和烟碱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加工成微囊悬浮剂持效期增长,对花生田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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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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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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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运输时,防止雨淋与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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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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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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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