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704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28 | 有效期至: | 2027-11-21 |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种子处理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向日葵 | 霜霉病 | 1:333-1000(药种比) | 拌种(晾干后播种) |
| 大豆 | 根腐病 | 1:1250-2500(药种比) | 拌种 |
| 棉花 | 猝倒病 | 1:1250-2500(药种比) | 拌种 |
| 水稻 | 烂秧病 | 1)1:4000—6667(药种比)2)4000—6000倍液 | 1)拌种;2浸种 |
| 花生 | 根腐病 | 1:1250-2500(药种比) | 拌种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甲霜灵 | metalaxyl-M | 3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70474 | ||||||||||||||||||||||||
| 登记证持有人: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甲霜灵 | ||||||||||||||||||||||||
| 剂型: 种子处理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甲霜灵35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5.防治向日葵霜霉病,棉花猝倒病,大豆、花生根腐病,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6.防治水稻烂秧病,拌种: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浸种:将制剂用水稀释,按登记剂量浸种,浸种24小时后催芽。 |
||||||||||||||||||||||||
|
产品性能:
精甲霜灵(国际通用名称:Metalaxyl-M)能透过种皮,随着种子的萌发和生长,可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由低等真菌引起的多种种传和土传病害。 |
||||||||||||||||||||||||
|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护眼镜或防护面罩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时,应戴防渗手套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 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7.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5℃或高于35℃。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5.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为2年。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7-11-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