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8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28 | 有效期至: | 2027-11-27 |
| 农药名称: | 敌畏·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燕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46-5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8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金燕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畏·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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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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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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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20%
敌敌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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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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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使用,每亩按登记施药剂量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瓜类幼苗、烟草、莴苣、樱桃、高粱、玉米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每季水稻最多施药3次,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5.本产品属于限制使用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6.本品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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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较好的熏蒸、触杀和胃毒作用,其蒸汽压较高,对害虫具有较强的击倒力,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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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4.在傍晚施药,喷雾细致,均匀周到,可提高药效。5.烟草、玉米、月季花对本品敏感,豆类、瓜类幼苗也对本品敏感。严禁使用。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敏感作物。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混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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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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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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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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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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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1-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