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8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28 | 有效期至: | 2027-11-27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枣 | 炭疽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香蕉 | 炭疽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8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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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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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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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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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香蕉采后蕉果八成熟处理效果更佳,稀释900-1800倍液药液浸果1-2分钟后捞起晾干。冬枣炭疽病在发病初期用药,稀释1000-1500倍液进行喷雾。 2.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 3.本品在香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使用1次;在冬枣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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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防治香蕉炭疽病和冬枣炭疽病有较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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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严禁将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3.配药和用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 4.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容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配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飞行区域禁用; 5.使用药剂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及时清洗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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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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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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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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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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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1-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