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8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28 | 有效期至: | 2027-11-27 |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45-60克/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6.5% |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65.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8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嘧·苯噻酰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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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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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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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6.5%
苯噻酰草胺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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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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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北方移栽后5-7天,南方移栽后3-6天,拌湿润细土均匀撒施,用药时有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期间可以补水,不能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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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噻酰草胺与苄嘧磺隆复配而成的水稻田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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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 2、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3、稗草发生严重的田块,可以在登记用量范围内适当增加亩用药量。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及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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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不慎误食,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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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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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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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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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1-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