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7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3-16 | 有效期至: | 2030-3-15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6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6.4%,180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35-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74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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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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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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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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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5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1次。施药次数为1次。使用前配药需摇匀,预计施药近期有雨或大风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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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部分内吸的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可有效抑制杂草光合作用,茎叶枯死,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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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施用时尽量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采取正确的施药方式。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应及时、细致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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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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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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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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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6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6.4%,18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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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3-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