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9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7 | 有效期至: | 2027-12-6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85-17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9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定向茎叶喷雾,施药时避免药液喷溅到植株的绿色部位,以免发生药害。 2、本品配制药液必须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洁软水,用泥水、脏水会降低药效。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除草剂,主要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比较有效,可有效防除柑橘园稗草、狗尾草、牛筋草、马唐、鸭跖草、反枝苋、藜、苣荬菜、播娘蒿、小蓟、香薷、苘麻、苍耳等多种杂草。 |
||||||||
|
注意事项:
1、严禁与其它除草剂混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应注意防止飘移,以免临近农作物受害。 2、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瓶存贮,在低温条件下有结晶析出,使用时重新溶解,不妨碍药效。 3、施药前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施药后5天内不可割草、放牧及翻地,以免影响药剂的传导使药效降低。 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冲洗。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
| 核准日期: 2012-12-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