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9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12 | 有效期至: | 2027-12-11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9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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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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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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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5%
毒死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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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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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破口抽穗期,三化螟卵盛孵期或低龄期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3、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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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稻田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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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本品应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工作时不可吸烟或进食,工作后洗净手、脸。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类型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赤眼蜂及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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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 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溅入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仍不适就医。 2、不慎皮肤接触: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仍不适就医。 3、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救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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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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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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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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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