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20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19 | 有效期至: | 2027-12-18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20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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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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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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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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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宜在玉米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上使用。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后,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较为敏感,初次使用,应先做试验。 2.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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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 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 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又有很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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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间隔10个月以上。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使用有机磷类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禁用。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 需重新喷药。 6.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严禁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8.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0.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11.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 1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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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以及口和咽喉部疼痛。1、如药液溅入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请医院治疗。 2、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换衣服。 3、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请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4、如误吸,请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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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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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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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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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2-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