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9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5-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5%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9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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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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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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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5%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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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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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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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和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混配成的杀虫杀螨剂。主要作用于昆虫GABA受体和细胞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对甘蓝甜菜夜蛾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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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鱼类、水蚤类、藻类毒性高,对赤眼蜂为极高风险性,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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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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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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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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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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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