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30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18%。 2025年1月1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分数。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350-6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300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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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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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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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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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量为30—40公斤。2.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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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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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避免药液溅入眼睛。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防止污染水源;禁止在天敌放飞期使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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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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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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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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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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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