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30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2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30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5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于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间隔14天才能收获。 |
||||||||
|
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具有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7-1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