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31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50-3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314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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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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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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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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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3幼龄期施药; 2.喷洒时,水量要足,保证药液均匀分部在整个田块或者害虫发生点; 3.预计1小时有大雨或大风的天气不能喷施此药; 4.本品对烟叶、瓜类苗期、莴苣、甘蔗、高粱、玉米、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5.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2次,并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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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的有效成分为辛硫磷,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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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蜜蜂、鸟、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养蜂场周围、养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赤眼蜂天敌等放飞区域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施药器具。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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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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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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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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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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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