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33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 农药名称: | 三环·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4日,变更水稻稻瘟病原用药量50-70毫升/亩。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己唑醇 | hexaconazole | 6%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2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33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环·己唑醇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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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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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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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6%
三环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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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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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防治水稻穗颈瘟建议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2次。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进行兑水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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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三环唑与己唑醇复配而成,其中三环唑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胞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是防治稻瘟病的基础药剂。与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己唑醇复配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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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该产品主要有效成分三环唑属保护性杀菌剂,防治稻穗茎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 2.本品为三唑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和口罩等防护衣物;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5.本品对鱼类、水溞、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附近禁用。严禁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残液倒入湖泊、河流或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及其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用过的容器或空包装应妥善处置,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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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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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与热源。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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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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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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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1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