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0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螟丹 | cartap | 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08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螟丹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螟丹9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及水稻扬花期较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素的衍生物。其毒理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冲动传递作用,使昆虫麻痹。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2、本品对甘蓝幼苗敏感,在夏季高温或生长幼弱时不宜施药。 3、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和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中毒急救:眼睛及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 误服:不慎误食,立即就医。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3-01-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