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03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03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时期应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4叶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 2、稀释时充分搅匀,施药时对杂草喷雾要均匀周到。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活性的光学传导型芳氧苯氧基丙羧酸类茎叶处理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生长点被破坏,失去再生能力,使杂草停止生长而枯萎、死亡。用于防治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溅到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上。 2.本品对眼睛中度刺激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护眼镜、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勿接触皮肤。 3.注意不要让本剂混入鱼池和其它水源,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密封原装保存。 4.废弃包装物和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食: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8-01-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