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2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3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嘧霉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番茄 | 灰霉病 | 78-94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嘧霉胺 | pyrimethanil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2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嘧霉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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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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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霉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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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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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番茄灰霉病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连续使用时的间隔时间为7天左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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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施药后迅速到达花、幼果等喷雾无法达到的部位,杀死病菌。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番茄灰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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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后的番茄至少应间隔3天才能收获,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和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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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催吐、洗胃、导泻(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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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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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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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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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1-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