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3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25-7-30 |
| 农药名称: | 吡虫·氟虫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 | 蛴螬 | 333-667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虫腈 | fipronil | 10%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38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氟虫腈 | ||||||||
| 剂型: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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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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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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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虫腈10%
吡虫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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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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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浸种后,沥干水分,按照每100千克种子加1-2.5升水的比例稀释推荐本品剂量,然后与种子充分均匀的搅拌,晾干后催芽播种。 2、亦可先拌种,后浸种,随后催芽播种,用量与上述表述一致。 3、配制好的药液应该24小时内使用。 4、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h内人畜禁止入内。 5、玉米播种前拌种施药,每季作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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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产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氟虫腈和吡虫啉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活性,与菊酯类、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无交互抗性。用于种子处理防治玉米蛴螬的危害。持效期较长,对作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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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作物使用。 2、在配制和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期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5、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6、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使用的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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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可能会出现烦躁不安、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引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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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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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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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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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7-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