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300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2-3 | 有效期至: | 2028-2-2 |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6%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2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0日,增加水稻稻纵卷叶螟。 2025年3月16日,增加玉米玉米螟。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14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玉米螟 | 8-1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6-1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2.6% |
| 氯虫苯甲酰胺 | chlorantraniliprole | 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300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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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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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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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氯虫苯甲酰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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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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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高峰期至3龄前幼虫盛期喷雾施药,可间隔7天施药1次。施药时视作物种植密度,生育期等情况建议亩兑水30—60公斤/亩。2.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建议亩兑水30—60公斤/亩。3.于玉米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建议亩兑水30—60公斤/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玉米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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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叶片渗透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玉米玉米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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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未用完的药剂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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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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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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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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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2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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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3-02-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