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04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2-9 | 有效期至: | 2028-2-8 |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蜗牛 | 400-533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049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四聚乙醛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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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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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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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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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蜗牛多生活在阴暗潮湿地带,多生活在南方水网地带,喜欢晚间活动,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蜗牛,活动频繁,头部外露时施药效果更佳。温度在15-35℃用药较佳,低于15℃,高于35℃,螺的活动能力减弱,药效会受影响。在害虫繁殖旺季,根据害虫的密度适量使用本品,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施药一次。 安全使用标准: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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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等软体害虫有效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本品用药量少,操作简单、方便,具有快速杀螺类害虫之功效,正常使用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低毒,广泛使用于十字花科蔬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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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启封后应一次用完。2、开启包装袋或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眼镜等,以防止药品与人体接触。3、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4、养鱼稻田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6、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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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农药,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误服本品,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泻,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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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远离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不得与上述物品混合贮存和运输.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高温,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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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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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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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2-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