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2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14 | 有效期至: | 2028-2-13 |
| 农药名称: | 苯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2-2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磺隆 | tribenuron-methyl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2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磺隆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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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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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磺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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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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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药适期为小麦2叶期至拔节期均可施药,以杂草3-4叶期用药效果最好,每亩兑水40公斤。 2.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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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苗后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可以被杂草的根、茎、叶直接吸收,用药后杂草停止生长,逐渐褪绿变黄,心叶坏死,直至死亡,正常使用条件下对小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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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苯磺隆活性高,用量小,药量要称准,配药应采用二次稀释法。 2.勿在间作敏感作物的麦田使用,施药时防止药液飘洒到阔叶作物上, 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不能用于阔叶作物田和间、套作有阔叶作物的麦田。 4.气温21℃以上,土壤墒情好,防效最好;干燥寒冷(10 ℃以下)时施药除草效果慢而低;冬前化除,杂草幼小,除草效果高;春季化除,杂草长大,防效差。 5.冬麦区不能用药过晚,尤其不能在寒流来临前用药。 6.淮北地区的旱茬麦田,3月下旬不能再用药,以防影响后茬大豆、花生、棉花和瓜类作物的生长,药后60天内不能种植上述等阔叶作物,以免产生药害。安全间隔期90天。 7. 施药后药械应充分冲洗干净,剩余药液不能倒入麦田和其它田中,也不能污染池塘和水源。 8.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9.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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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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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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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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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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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2-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