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2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0 | 有效期至: | 2028-2-19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丝瓜炭疽病。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丝瓜 | 炭疽病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冠腐病 | 500-90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26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香蕉八成熟时浸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2分钟,捞起晾干,再行包装。2.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3.丝瓜炭疽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丝瓜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雾施药。6.产品在香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丝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并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对香蕉冠腐病和丝瓜炭疽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蜂、鸟、鱼、蚕等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应选用健康、无破损的果实处理。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中毒请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0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