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3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9 | 有效期至: | 2028-2-28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3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草胺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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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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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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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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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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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蓝紫色油,熔点0℃,蒸气压4.53npa(25℃),沸点162℃/7mmHg, 比重1.1358(20℃),水中溶解度223mg/L(25℃),溶解在多种有机溶剂中。20℃时,2年内不分解。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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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在开启包装物前需做好防护并遵守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不要污染水源、鱼塘及养蜂、养蚕场所。 2、操作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罩面),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3、如发生溢漏,立即隔离受污染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禁止无防护措施的人员及动物进入溢漏区域。防止溅出物扩散,避免产品进入湖泊、河流、池塘和下水道。小面积泄漏物用砂土吸收,大面积的泄漏时将污染区四周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以避免扩散。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工具、设备和污染区域,抽吸或铲除所有污染物(包括吸附物)置于适当容器内,贴上标签以便处理。 4、必须在加工场所用完,在装卸前必须对车辆进行通风。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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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误服:饮足量温水,并立即携此标签请医对症治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医生须知:如需洗胃应采用导管洗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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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运输前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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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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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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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2-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