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4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9 | 有效期至: | 2028-2-28 |
| 农药名称: | 敌畏·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17% |
| 辛硫磷 | phoxim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4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畏·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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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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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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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17%
辛硫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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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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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间施药,每亩用制剂兑水40-5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应在阴天或傍晚施药,以免药剂见光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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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敌敌畏和辛硫磷两种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触杀作用较强,也有胃毒作用。 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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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是有机磷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本品对高粱、月季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风向,不使药液飘移至邻近的作物。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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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 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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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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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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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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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2-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