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4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9 | 有效期至: | 2028-2-28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0-8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4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辛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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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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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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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0%
辛硫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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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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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棉铃虫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每亩用本制剂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或大雨天气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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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由毒死蜱和辛硫磷原药,与适宜的乳化剂及溶剂复配而成,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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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施药最好是在傍晚或阴天进行。 8、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9、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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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若因本剂引起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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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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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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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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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2-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