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3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3-11 | 有效期至: | 2028-3-10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8%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63.8%。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130-2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5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34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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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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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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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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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喷雾量30升。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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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非耕地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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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 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减低,应选择晴天施药,一般杂草喷施 后7-10天开始见效。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耕、割草、放牧等。 3. 稀释水量应恰当,水量过大,流失多,会降低药效;水量过少, 杂草接触少,不易喷均匀周到,也会影响药效。 4. 不可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百草枯等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 5. 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也不能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 本剂无土壤残效作用,故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7. 施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手套、眼睛、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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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上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喝大量清水或牛乳稀释药液,若大量摄入,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以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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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易燃品,远离火源和热源,并应避开高温和明火。用非金属容器贮运,在贮存、使用过和中不要污染水源、粮食、饲料或种子。勿与食物、饲料同储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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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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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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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3-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