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0800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1 | 有效期至: | 2028-3-10 |
| 农药名称: | 杀虫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孑孓 | 干净水0.5-1克/平方米,中度污染水1-2克/平方米,高度污染水2-5克/平方米 | 投入水中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双硫磷 | temephos | 1%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0800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虫颗粒剂 | ||||||||
| 剂型: 颗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硫磷1%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方法:手工撒施或使用颗粒喷雾机均匀撒施于所需处理的水体表面。 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1.为达到最有效的防治目的,应在幼虫早期阶段施药。 2.均匀施药,必要时补充施药。 3.不要施药于用做养虾,蟹或蜗牛的水体。 4.施用本药,请勿稀释。 |
||||||||
|
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防治孑孓。按照标签推荐使用,该产品对人类、鱼类、鸟类及其它非靶标生物低毒。 |
||||||||
|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 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本品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饮用1至2杯水后用手指触压喉咙后部引吐,不要对已处于昏迷状态的病人引吐或通过口喂食任何物品,请医生诊治。 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 冲洗眼睛或皮肤至少15分钟。 如有中毒现象发生,立即请医生诊治。 主要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出汗、多涎、恶心、呕吐、腹泻、视力模糊、肌肉痉挛。眼睛接触后发生结膜充血、疼痛。 该产品可能引起对乙酰胆碱合成酶的抑制作用。阿托品为其解毒药。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畜禽,食品、种子和饲料,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 贮存及销毁容器时不要污染水,食品,及饲料。 施药时彻底清空包装袋,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处置所有废弃物。如需焚烧,应避免吸入烟雾。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巴斯夫紧急热线:021-58611199(24小时) |
||||||||
| 核准日期: 2008-03-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