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08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0811 | ||||||||
| 登记证持有人: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微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于大豆苗后2~3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3. 本品在大豆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
||||||||
|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 2. 本品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 3. 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 空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 5. 本品为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合理轮换使用。 6. 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水稻、小麦、玉米、谷子等禾本科作物田。 7.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8-03-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