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08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 农药名称: | 嘧苯胺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本农药株式会社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1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嘧苯胺磺隆 | orthosulfamuron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08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日本农药株式会社 | ||||||||
| 农药名称: 嘧苯胺磺隆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苯胺磺隆5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最佳施药时期在水稻插秧后5-7天,即水稻缓苗后,杂草2-4叶期,施药一次。 注意水层勿淹没稻心叶避免药害。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胺磺酰脲类除草剂,不同于磺酰脲类除草剂,通过抑制杂草乙酸乳酸合成酶,造成杂草细胞分裂停止,随后杂草整株枯死。 本品能够防除水稻田多数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杂草、莎草及低龄稗草。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低龄杂草防治效果明显,在水稻生长前期使用。 2.使用时水稻有时会存在一定程度抑制和失绿,在两周后可恢复,通过追肥,提高秧苗素质可恢复正常生长。 3.使用时沿包装切口撕开倒入盛有一定水的容器中分散, 然后拌干土或细沙撒施,或兑水喷雾。直接用过的包装物焚烧或深埋。不要将剩余的药剂或洗涤药械的排水放到池塘、河流等水体中。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期间应避免极端持续高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标签及时就医。无特定中毒症状,无特殊解毒剂。需对症治疗。皮肤粘附,应用肥皂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中,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运同贮。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8-03-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