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4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1 | 有效期至: | 2025-7-31 |
| 农药名称: | 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300-500毫升/亩 | 灌根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48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虫害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均匀;于韭菜收割后2-3天,进行根部喷淋。 2、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配药,以充分发挥药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取代脲类杀虫剂,药剂通过作用于昆虫幼虫、阻止脱皮过程而杀死害虫,适于防治对合成除虫菊酯和有机磷农药产生抗性害虫,药剂的持效期长,有利于减少打药次数,耐雨水冲刷,对甘蓝甜菜夜蛾效果较好。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5-07-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