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4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31 | 有效期至: | 2028-3-30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3-5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3-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4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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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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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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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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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为达到最佳防治效果,推荐在卵孵盛期或尽可能在幼虫发育初期使用。每亩使用制剂33-50毫升兑水45-60千克均匀喷雾。 3、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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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一种吡咯类杀虫杀螨剂,对小菜蛾、甜菜夜蛾等害虫具有胃毒作用,兼有触杀活性。 使用推荐剂量,虫螨腈对十字花科作物具有安全性。 适用于害虫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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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在高虫口密度或作为清除害虫处理时使用高剂量。 7、避免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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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 穿好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防护区。 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请教内科医生。 不慎吞服,勿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医生使用:此化合物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因为误将芳香烃溶剂吸入肺中,会增加化学肺炎及肺水肿的危险,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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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药剂放置应远离食品、饮品、饲料和牲畜,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并加锁保存。 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 不要使用装过药液的容器贮存饲料。 不要存放在阳光直射或高温处。远离热源,明火或火花。 使用过的器皿须用水冲洗3次后埋掉。 一旦有药液漏出,用泥土或吸收材料吸收。毁掉空包装袋,并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弃物。 使用过药械需清洗三遍,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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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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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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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3-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