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5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1 | 有效期至: | 2028-3-31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53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请按推荐剂量使用,切勿超量使用。2.常量、顺垄、均匀喷雾,勿左右摇摆施药,同时避免雾滴落在其他作物上。3.施药后,叶部有时有轻微黄色斑点或皱缩,5-7天恢复正常,不影响大豆产量。4.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和杂草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5.本品在土壤中可残留数月,故需注意后茬作物。施药后4个月可播种小麦,10个月后可种玉米,1年可安全的播种稻谷和棉花。高梁、甜菜和叶菜非常敏感,不可轮作。6.防治春大豆和夏大豆一年生阔叶杂草,按照推荐剂量,在大豆2-3片复叶,多数杂草出齐,2-4叶期施药。施药时先将药剂兑足量清水,搅拌均匀后,进行茎叶喷雾,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豆田萌后的阔叶杂草,如铁苋菜、鸭趾草、龙葵、藜、蓼、苍耳等。使用后很快被杂草叶部吸收,破坏其光合作用,叶片黄化、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时内降雨不影响除草效果。 |
||||||||||||
|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服,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和护目镜,穿防护服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2.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3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量的洗涤剂清洗。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中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6.制造厂警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当按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感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并携此标签送医救治。2.皮肤接触,脱掉污染的衣物,用大量的清水冲洗。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脸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4.吸入,立即转至空气新鲜处人工急救,并送医院急救。5.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温度不低于0℃度,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和动物接触。2.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一起贮运,运输时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产品码放高度这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3-04-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