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5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1 | 有效期至: | 2028-3-31 |
| 农药名称: | 精吡氟禾草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0克/升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吡氟禾草灵 | fluazifop-P-butyl | 1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5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吡氟禾草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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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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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1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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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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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升/亩。 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能喷雾。 3、高温干旱和杂草叶龄大时,兑水量、用药量应使用推荐的上限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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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茎叶喷雾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冬油菜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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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本剂有迟效性,喷药5天后杂草出现中毒症状,叶片发紫,变黄,15天后出现完全枯死,请不要误解重复用药。 3、对水稻、玉米、小麦等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防止产生药害。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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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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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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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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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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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