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5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 | 有效期至: | 2028-4-1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59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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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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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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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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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形和硬玉米品种。除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田、自交系玉米田、糯玉米对该药剂敏感外,近年也发现个别普通马齿型玉米对其较敏感。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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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也有很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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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4.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5.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9.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 10.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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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按此标签送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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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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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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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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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