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6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3 | 有效期至: | 2028-4-2 |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泡腾片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50-80克/亩 | 撒施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6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 ||||||||
| 剂型: 泡腾片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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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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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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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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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将药片均匀撒施于水稻田。 2.施药时和施药后稻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水不可淹没苗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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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吡嘧磺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迅速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杂草氨基酸的合成。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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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后茬敏感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以上。 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 3.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4.使用本品后的稻田田水不可排入水体或用于浇灌阔叶作物,以免发生药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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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抽搐等。 2.中毒急救:药液污染皮肤、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误服中毒不可催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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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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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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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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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