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7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12 | 有效期至: | 2028-4-1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800-1422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7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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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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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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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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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技术: 建议与每亩15~20公斤细砂土拌匀制成毒土撒施。建议在花生的播种期可沟施或穴施1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产品在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1次,建议在花生播种时土培施药。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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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花生蛴螬;具有一定的缓释作用,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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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和肥料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和鱼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免药剂进入水体造成对水生生物的毒害。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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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中度眼刺激且恢复缓慢。过度接触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3、误食∶请带标签立即就医。喝一至两杯水,催吐。不要给神志不清者食用任何东西或催吐。 4、皮肤沾附∶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毒死蜱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静脉注射阿托品解毒。肟类化合物与阿托品早期联合使用可能有疗效。对症治疗。医生应注意防止病发生退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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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加锁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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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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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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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