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13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4-18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13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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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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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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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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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时期为夏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兑水均匀喷雾。2.当 杂草较大、较多,或在干旱、低温时使用,应选用登记核准剂量的高剂量。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4.本品每季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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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到,积累在顶端及居 间分生,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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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水稻、小麦、玉米、甘蔗 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漂移到临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2、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主要是大豆) 会在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以后长出地新叶发育正常。3、水产养殖区、河 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 操作后,用肥皂将脸、手等暴露部位皮肤洗净,并用清水漱口。5、废弃物 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 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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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到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 肥皂冲洗。2.眼镜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 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 010-8313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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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 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 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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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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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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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4-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