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8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2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82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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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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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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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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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飞虱卵孵化高峰期到2-3龄若虫期施药效果最好,注意喷雾应均匀周到。 2、隔7-10天,连续施药2-3次,一季水稻最多使用3次。 3、本品对瓜、豆、茄科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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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击倒力较强,药效较迅速,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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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禁用除草剂敌稗。 3、使用过程中不能污染鱼塘、蚕场及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及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开户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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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胸闷等。 1、一旦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 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及吗啡。 3、若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送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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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无关人员无法触及到之处,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2、运输时要防止日晒和雨淋。远离火源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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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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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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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