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8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2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 农药名称: | 甲维·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5-3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10%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82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氟铃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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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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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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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10%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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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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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三龄幼虫前喷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每亩用水30千克;一般用药1-2次。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一次,大风天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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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昆虫生长调节剂类农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宜在小菜蛾三龄幼虫前施药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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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昆虫生长调节剂复配的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为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等甲壳类生物养殖区域附近禁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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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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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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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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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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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