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8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2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3000倍液 | 浸种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82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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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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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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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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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播种前做浸种处理,浸种时间早稻浸种72小时,晚稻一定要浸足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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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咪鲜胺是咪唑类广谱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对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有较好防效。对水稻恶苗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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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故严禁将浸种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容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浸种容器放在室内,防止雨淋、日晒。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清洗手部、面部等裸露部位,及时清洗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5、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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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若误服中毒,不可引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应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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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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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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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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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