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5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8 | 有效期至: | 2028-5-7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联合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3-4.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55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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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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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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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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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苗蚜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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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突触后膜上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渗透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蚜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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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每次施药完后,残余药剂应密封保存,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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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肌肉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 ,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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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应保持密封不泄漏,防止雨淋和高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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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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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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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5-0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