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5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3-16 | 有效期至: | 2030-3-15 |
| 农药名称: | 倍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茂名绿银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56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葱 | 蓟马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倍硫磷 | fenthion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5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茂名绿银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倍硫磷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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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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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倍硫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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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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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葱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35公斤。2.于早上或傍晚在植株叶片背面正面均匀喷药。3.本品对十字花科幼苗及梨树、桃树、樱桃树、高粱、啤酒花易产生药害,使用中防止飘移到上述作物上造成药害。4.在大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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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倍硫磷属于有机磷神经毒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有效成分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在植物体内氧化成亚砜和砜,均有较高的杀虫活性,用于防治大葱蓟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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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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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的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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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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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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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56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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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3-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