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5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57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环唑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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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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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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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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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苗瘟:在秧苗3-4叶期;防叶瘟:在叶瘟初发期;防穗瘟:在水稻孕穗盛期或末期,对水40-60公斤喷雾处理。 2.在使用本品后,视其天气及病害发生发展趋势,7-10天后再用第二次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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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农药,具有强内吸性、持效期较长,残留低的特点,能有效防治稻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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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 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本品2次。 4.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在防治穗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 5.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液飘移到幼苗上。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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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 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门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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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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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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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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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5-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