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6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40-6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6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二氯喹啉酸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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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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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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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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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田间稗草1~7叶期均可施药,但最佳施药时期为稗草2~3叶期。 ·施药前一天排水露草,按亩需药量对水10~20升,进行茎叶喷雾,施药后1~2天复水。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不能重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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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喹啉羧酸类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有效防除稗草。本品通过杂草的根系、茎叶吸收,具激素型除草剂类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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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施药时,应避开对本品敏感的胡萝卜、芹菜等伞形花科作物。 ·施用本品的地块,后茬及第二年不能种植敏感作物。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接触。 ·用药后,药械先用稀碱液冲洗1~2次,再用清水冲洗2~3次,废水及包装物应在田间深埋。 ·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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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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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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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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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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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5-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