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6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3 | 有效期至: | 2028-5-12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22.5%。 2024年11月12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分数。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63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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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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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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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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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苗后阔叶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20—3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1次。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大豆与其他敏感作物间作时不得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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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大豆田选择性苗后除草剂,用于防治鸭跖草、苍耳、苘麻、反枝苋、铁苋菜、狼把草、风花菜、藜、龙葵、酸模叶蓼等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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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干旱等不良环境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灼伤,严重时会蔫萎、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2.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对后作小麦、玉米、高粱等无影响。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并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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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4.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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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饮料等同储同运。4.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保存在完整包装的药瓶内,盖紧瓶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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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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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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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5-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