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0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13 | 有效期至: | 2028-5-12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3.6-5.4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0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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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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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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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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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量为30-50升,均匀茎叶喷雾。作物对象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玉米自交系玉米、制种田玉米、自留玉米种子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不能在套种或间种其他作物的玉米地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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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磺酰脂类对玉米有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有很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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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节最多用1次,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2、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4、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5、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液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6、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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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该药若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接触皮肤应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后应及时携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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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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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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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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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5-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