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18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18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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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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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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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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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 2.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水稻丛基部的喷雾;宜上午或傍晚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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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属烟酰亚胺类。通过阻碍昆虫的神经突触传递,使其行动失控、发抖、麻痹致死。具有很好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低毒、高效、持效期较长,对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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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和装卸时应远离火源。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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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较强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对症治疗。误服:催吐,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洗胃、保持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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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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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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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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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5-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