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18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5-1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5%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183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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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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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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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虱螨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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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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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低龄幼虫高峰期叶面喷雾施用,每亩兑水40-50升。 2.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间隔7-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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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通过影响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达到杀虫作用,还能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杀死害虫。本品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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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 2.配药时应采用二次稀释法,使用后空装废弃物应妥善回收处理,切勿重复使用。禁止在池塘、河流等水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鱼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使用。对蜜蜂高毒,花期、养蜂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或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后,应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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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以上。 不慎吸入,请立即将当事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 不慎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不应引吐,并携带本标签将患者送到医院诊治。 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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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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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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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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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5-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