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800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 备注: | 2022年10月9日变更原毒性低毒。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蚊 | 电热加温 | |
| 室内 | 蝇 | 电热加温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8%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1800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 ||||||||||||
| 剂型: 电热蚊香液 | ||||||||||||
|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液的芯棒与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3.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4.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
||||||||||||
|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90日以上(每晚8小时计),使用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
||||||||||||
|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勿覆盖任何物品;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2.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请使用配套的电加热器。3.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4.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5.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使用后应洗手。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本品对鱼、家蚕有毒,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蚕室、蚕房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仅限室内使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得靠近明火。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
||||||||||||
| 质量保证期: 3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8-05-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2-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