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7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2400-48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176 | ||||||||
|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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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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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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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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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花生播种时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撒施。2.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每季最多使用1次,花生播种时穴内撒施并覆浅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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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蛴螬的防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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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施药时,应尽量避免与本品直接接触;应配戴面罩,覆盖口及鼻;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5.本品对瓜类、莴苣庙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污染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田间用药时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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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 急救治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 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 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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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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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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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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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5-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